我是提告方,已和解,也給對方撤告同意書,但沒有賠償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920 次瀏覽您好,我在半年以前發生車禍被酒駕又違反交通號誌同時無照駕駛的人撞倒機車導致兩人受傷和車損,我和妹妹都有受傷也有驗傷單,在車禍發生一個月後提告。 也有同步申請調解(都是我方申請),期間開了兩次調解委員會,並在兩個月後的第二次調解達成和解,同意對方分期支付調解金。 因我方有聲明曾提告訴,因此調解委員會請我們將撤告書交給肇事者,讓他將撤告書連同傳票一起寄回地檢署撤告。 但對方支付一半後突然停止賠償,目前已逾期一月多,並且我在昨日收到地檢署傳票通知過失傷害案件開庭,這樣代表對方根本沒有寄撤告書給地檢署,等於我方違反和解書內容,但同時對方也沒有履行和解時答應的賠償,我現在好焦慮喔,今天收到但下星期就要開庭了。好擔心會變成我要被罰錢,怎麼辦............ 初判表上對方全責,後續車鑑會也是對方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