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糾紛
不動產.土地 租賃 895 次瀏覽我想請問關於租賃的糾紛 乙方於591租屋網看到承租店面之文案,甲方在頁面敘述中內容寫到「一樓店面含騎樓約17坪」 乙方因此認定租金內包含騎樓 也口頭跟房東確認,對方表示可以使用 因信任 簽約時契約上並未註明出租範圍 過了三天 甲方突然告知騎樓權限並不屬於乙方,他當初591文案內容寫到「含騎樓」部分只是敘述,並非代表包含騎樓使用權,騎樓部分要提供給樓上租戶使用,因認知不同故不屬於違約,因此甲方不願意負擔任何乙方損失(僅退還押金與租金) 因當初文案說明有含騎樓,事後又後悔不履行 請問這部分,是否已符合債務不履行還是偏向廣告不實? 若要請求損害賠償是可行的嗎?謝謝律師抽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