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超時未收到土地租賃租金的處理步驟為何?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521 次瀏覽事實經過: 茲有一筆共有(80%為四等親內親屬)土地租賃給停車場業者,租約明定應於111年1月開始繳納租金,每月10號繳納該月租金;但自1月22日收到首期租金後,2月11後開始通訊(軟體留言、電話語音留言、實際接通告知⋯等)催付租金均無結果,租賃契約第九條第六款載明:遲付租金一個月,經甲方訂定期限催告,乙方仍未支付租金達兩個月時,甲方得無條件終止契約。 問題: 1.請問我們接下來的處理步驟為何? 2.有沒有什麼注意事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