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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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發生日期111/3/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挫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有報警也有做筆錄
當晚家人也有到警局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人是開車行經十字路口停紅綠燈等待,當綠燈行時,第一台汽車時速緩慢家人以為第一台車要左轉,看了右邊確定沒有機車,所以有右切一點點再直行,結果,右邊後方突然出現一台機車直行且車速也快一些,好像有擦撞到家人汽車後方,駕駛在車內根本沒有聽到碰撞聲,也沒有被路人攔下告知發生事故,直接就開車回家卻變成肇事逃逸了
六、問題:
路口有4支監視器但是畫面都有死角,找到最清楚的監視器一支從左邊拍下,卻只能看到家人綠燈開走時車後就有台機車已倒下,怎麼擦撞到真的不知道,家人也完全沒有碰撞感覺,家人很自責也一直道歉
請問:現在是要先直接談和解還是等事故報告出來??
請問:有辦法扭轉「肇逃」這刑責嗎?
2dec8d12用戶
發表於 2022/03/12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