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買串流平台會員爭議
消費糾紛 其他 743 次瀏覽事實經過: 先前在網路跟人合購買網路串流平台會員一年份,約三個月後會員帳戶無法使用,我與其他團購人報警及相關起訴後,經起訴調查後判定對方確實是沒有再幫我們會員帳戶繳費,但是無詐欺罪事實判定,關於金額退費部分須自行再民事求償。 問題: 1.由於我人在高雄,對方在宜蘭,如果我聲請調解或者小額訴訟我必須到對方所在地嗎?這樣子非常不划算,由於對方在檢調部分都已坦承沒有幫買家繼續購買會員,我卻得要因為金額那麼小另外民事訴訟或者聲請調解這樣必須南北奔波非常不划算,想請問律師有沒有其他解決管道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