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毆打已提告.反被告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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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加油員:情況是….
我從辦公室出去加油知道此客人是老闆旗下另間公司所以直接忽略正常程序SOP詢問客人,我直接走進去島內想直接拿手套,但是我有隱隱約約聽到有按喇叭聲音,我才頭探出去看了一下副駕駛窗戶開的,我走過去..他說先加車子,我說上面(大油桶)沒有要加嗎?他回我等一下…我就直接進去拿手套拿油槍加車子,但是蓋子有鎖,我喊一次要鑰匙,他下車繞外圍車屁股過來看一下,我又再說一次要鑰匙我還比手勢,他才上車拿鑰匙下來,我車子油槍插下去後我跟他說上面可以一起進行沒必要等呀多浪費時間,他說可以嗎?我說可以啊又不影響,我直接走過去設定1000公升直接拔油管給他,我就進去島內key電腦了..他走到島內門口跟我說設定2700公升,我說:設定2700?老闆說可以嗎?我們都是一筆1000….他就口氣不好說總共2700就對了啦!我就沒回他…他也走去廁所,我想說1000沒這麼快,我就走進去辦公室跟同事聊天抱怨…..我說幹好白唷怎麼這樣….同事也說他就這樣,我就模仿上述所陳述一遍給同事..我還補充說到時再跟站長或是董ㄟ有來在來反應狀況!
後來此客人從廁所走出來對著我同事說:欸怎麼可以這樣在背後這樣說!
我就插話:我在跟我同事聊天不行嗎?客人就衝過來了開始毆打,我下意識推開但沒什麼作用對方抓死死狂K頭部,我就亂揮一通有無打到對方不知道,同事也有阻止對方但阻止不了,對方手腳並用最後被踹到跌坐在地板!
備註:辦公室與廁所中間有通道沒有門,客人在毆打第一下時我有大聲喊站長!
站長在二樓,目擊者只有我同事!
做筆錄時,警員拿出A4紙上頭六位嫌疑人,我認不出來人,警員有說還是看妳同事願不願意出來指認做筆錄,我在警員面前撥打電話給同事,同事說要詢問她老公….在回電給我!事後離開警局,我遲遲等不到來電我就在撥打一次電話給同事,同事說家裡有事/老公說不要,不方便出來指認…上頭有給壓力,我就接著問給妳什麼壓力,她就說沒有沒事…我也就沒追著問!因為事發當下的隔天對方已被公司請離職後又改口對方自行離職,我們也怕對方是否烙人來站上鬧事,所以同事不敢出來指認!
事後站長說他能當證人,請問不是目擊者能當證人嗎?
監視器照的到的有兩支,一支死角照到下半身沒照到上半身動手那幕最後有照到我跌坐在地板,另一支說斷斷續續沒錄到,
等於我沒證據也沒證人,請問此官司勝率大嗎?反被告傷害成立嗎?
備註:最後得知文字訊息,同事已聯絡對方,答應對方必要時會出面當證人!
請問這樣是否有串供嫌疑,是否開庭也能要求測謊呢?或是調閱他們聯絡通訊資料呢?
9bcdf808用戶
發表於 2022/03/31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