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財產?還是會有婚後財產的問題?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786 次瀏覽105年辦婚宴,106年3月買房子,但是106年4月才登記結婚。房子有貸款也有出租。每月要繳的貸款金額比租金收入多2000元左右。 想請問:1.房子算是我的婚前財產嗎? 2.請問在離婚時對方可以對房子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3.又如果想確保能在離婚時,房子被請求分配的損害降到最低,是否需要做分別財產制?
105年辦婚宴,106年3月買房子,但是106年4月才登記結婚。房子有貸款也有出租。每月要繳的貸款金額比租金收入多2000元左右。 想請問:1.房子算是我的婚前財產嗎? 2.請問在離婚時對方可以對房子要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3.又如果想確保能在離婚時,房子被請求分配的損害降到最低,是否需要做分別財產制?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您好: 1.房子算是您的婚前財產,但婚後出租房子的租金部分屬於婚後財產。 2.房子本身的價值不會列入婚後財產計算之中,但若您的婚後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可以對您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話,對方於取得確定判決後就可以對您的房子聲請強制執行。 3.若不想與對方平分財產,須改為分別財產制,但依法規定,法定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時,雙方就法定財產制期間的部分仍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 4.建議您再與我們聯絡諮詢,討論對您較有利的作法為宜。
您好: 1.出租房屋所得之租金皆屬於婚後財產,房屋則屬婚後財產。 2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白話來說,就是夫妻離婚以後,雙方將婚後財產拿出來必較,扣掉各自債務後,財產比較多的一方要給平均分給對方,以達到公平概念。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該屋屬於婚前財產,不用受分配。 但該屋的租金孳息,屬於婚後財產,要列入分配範圍。 如何使被分配額降到最少,可能可以看看有無民法1010條事由,若有,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為分別財產制。但是先前法定財產制期間,仍要受到分配。 另外,循民法1030-1第3項也可能是使受分配額降低的方法之一。 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如果你有進一步問題,可以點入我的個人頁面,以任一聯絡方式與我進一步聯繫。
您好: 1.房子屬於婚前財產,但婚後出租房子的租金所得則是婚後財產,要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2.對方針對房子本身不能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也就是說房子價值不會列入婚後財產計算的項目中。一般來說,是婚後財產較多的一方,要給予較少的一方,婚後財產的差額的一半,而非婚後財產都要給一半。這也是一般人常見的誤解。 3.本律師擅長處理離婚、剩餘財產分配等案件,並有豐富的經驗,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 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討論。
您好: 1.房子屬婚前財產,惟所繳納房貸之部分可能有以婚後財產清償其婚前所負債務而被認屬婚後財產(民1030-2)。 2.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以婚後財產的價值為分配之計算,無法就特定財產為主張。 3.改分別財產制代表之後夫妻彼此財產分開不會再有財產分配之爭議,但改分別財產制時會產生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如何對您較為有利可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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