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對方違規在先,卻獅子大開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688 次瀏覽我在 2021/10/12 (約下午5:15) 馬路單邊2線道+機車道 內線禁行機車 十字路口無號誌 我開車行徑路段限速70 我開60 行車過程 因要進入右轉車道 所以由內線切到外線,未切換完全 不慎撞到由路邊(對方不在機車道) 突然切出 直接要橫切到對向車道的機車 對方左腳踝骨頭輕微位移,17:30送往醫院我20:30前往醫院探望時,電話確認時 對方早已出院,傷勢 左腳踝打石膏需復健 警方出判表 對方肇責7我3 對方年齡86歲 無照 機車無強制險 無任何其他保險 2022/4/7 進入調解委員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20萬 之後降到5萬,但對方要求不需賠償我的2萬9修車費,否則對我提出刑事的傷害告訴 請問一下,對方已明顯違規又無照,筆錄附上行車記錄器 警方也說我未超速,但對方獅子大開口 又要對我提出過失傷害,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