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前未告知陽台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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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
本人近日購入一間大樓,在簽約當下,屋主跟房仲均未告知我,該建物為二次施工(陽台外推),買賣契約書及現況說明書,均勾:否;事後過了約一個月才經由房仲通知該建物為二次施工(陽台外推),目前房子還在屋主名下,代書流程一切暫停,若我循法律途徑,能否解約,煩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0e3febae用戶 發表於 2022/04/17 11:4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4/17 12:14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
    1、陽台外推並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主張解約並不容易
    2、但您可以向賣家主張減少價金或者債務不履行責任,要求折價後購買
    3、如果您拒絕履約也不願支付費用,對方反而可以提告您違約。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提供完整買賣契約書等證據,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17 12:34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
    
    若買賣完成、移轉所有權、交屋完成,您將來若因為二工遭舉報,恐會被強制拆除或處以罰鍰,對方若蓄意隱匿不告知,刑事責任上,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現階段還沒走到那邊,但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房屋出賣人發存證信函,說明二工瑕疵是事後才被告知,請求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惟仍應進一步看您與賣方、仲介間之契約條款,視如何進行下一步。
    
    若有任何需進一步協助或委任律師辦理的需求,可來訊與我聯繫。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4/17 13:0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上述是否屬於買賣瑕疵端視後續二次施工有無遭到建管處檢舉請求拆除,可以考慮發函主張減少價金或是另行與賣方達成協議書,內容包括若後續收到勒令拆除,賣方願意負擔賠償損害責任,有無協商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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