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內容之意思表示
其他 其他 892 次瀏覽請問我可以再租賃契約裡面加上 使用LINE或簡訊傳達,(簽約當下加好友) 為意思表示 假設對方不讀不回,依舊有傳達我的表示?不可用我沒收到為理由 感謝
請問我可以再租賃契約裡面加上 使用LINE或簡訊傳達,(簽約當下加好友) 為意思表示 假設對方不讀不回,依舊有傳達我的表示?不可用我沒收到為理由 感謝
您好 1、這樣的約定意義不大,意思表示還是要送達,否則還是會產生糾紛 2、依照實務做法,到時候您使用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作意思表示,就算對方沒收,仍然可以推定有送達對方。 3、建議加LINE ID:lightkao將租約內容給律師事前評估、修改或增補內容,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時花費更多金錢處理,反而得不償失。
您好 可以這樣加註,並且約定租期若有更換聯絡方式應該告知。 但若要終止契約,建議還是以存證信函為主,會比較沒有爭議。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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