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行走莫名被喝醉酒人士打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15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某天在路上行走莫名的被喝醉的路人掐住脖子(呼吸不到的那種感覺),當下我沒反擊,過了10秒他不再繼續對我施暴,警察後來有來作登記但我當下沒做筆錄也暫不提告,因為當下只是覺得很雖,當晚我有去驗傷,隔天有做筆錄。 問題: 1.我可以請警察幫我做聯繫要求他人跟我和解嗎? 2.我可以告他傷害罪、醫療費用以及精神賠償嗎? 3.我想知道有沒有告完了之後又被他人毆打或是在住家被堵? 4.那如果和解的話要去哪邊和解、需要甚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