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無報警,半年後對方提賠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00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12/11 擦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保險,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貨車在巷子慢速後退,撞倒停在車子後面的機車,機車車主在車子旁邊,機車疑似停在紅線上,貨車司機下車詢問有無受傷,機車司機回答沒有,但機車是新的要賠償,貨車司機答應賠償,請雙方互相留電話,沒有拍照,隔日貨車司機請機車司機給出報價單,但是隔天貨車司機想起要拍照,去電機車司機,但機車司機說再忙,期間密集聯繫,之後便沒有接電話,直到半年後突然傳報價單要貨車司機賠償。
六、問題:
請問
1.我如果不理他會有什麼責任
2.如果要賠償,他應該給我什麼資料證據,證明維修的都是我所造成。
3.如果雙方未達成共識,機車車主已照報價單已維修,雖然機車司機說機車是新的,但他的報價單上顯示機車已使用2年1個月
是否有機車折舊問題,不需要全額賠償
b303666e用戶
發表於 2022/06/19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