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住女兒的房子,可向繼母收取租金、居住費嗎?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562 次瀏覽房子為父親及生母購買,生母過世後,房產改為父親及兩個女兒,各1/3。 之後與單親女子和她兒子從組家庭,與她再婚並收她兒子為養子。繼母無收養兩位女兒。 繼母並不善待兩個女兒,女兒成年後去外租屋,目前房子由父親、繼母、養子居住。 Q1:請問女兒可以如何爭取房子資產? Q2:女兒可向繼母收取住房租金、居住費嗎? Q3:女兒可向繼母收取過往20年的居住費用嗎? Q4:如繼母不肯給予租金,女兒可採取哪些法律手段?
房子為父親及生母購買,生母過世後,房產改為父親及兩個女兒,各1/3。 之後與單親女子和她兒子從組家庭,與她再婚並收她兒子為養子。繼母無收養兩位女兒。 繼母並不善待兩個女兒,女兒成年後去外租屋,目前房子由父親、繼母、養子居住。 Q1:請問女兒可以如何爭取房子資產? Q2:女兒可向繼母收取住房租金、居住費嗎? Q3:女兒可向繼母收取過往20年的居住費用嗎? Q4:如繼母不肯給予租金,女兒可採取哪些法律手段?
您好,不動產所有人(兩位女兒)自然可就所有權人名義向房屋占有人(繼母)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惟其時效恐怕只能追溯過去5年,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1、房產本來就屬於登記的女兒所有 2、可以要求將來的租金,居住費跟租金相同。也可以要求過去五年內,繼母沒有支付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可以參考附近住宅的租金水準計算 3、法律上只能要求五年 4、如果不給,可以由律師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5、本律師處理過不少跟您類似的案件,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加LINE ID :light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請問您的地點在哪裡呢?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女兒本就為房屋所有人 2.可收取五年內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3.僅能五年 4.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返還不當得利費用 若您有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我們有提供30分鐘的免費電話諮詢服務 可以再與我們聯繫~~~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跟我們以line進行線上諮詢是不收費的,您可以放心加入我們的帳號以讓我們初步與您討論您遇到的問題
您好:除了不當得利請求之外,您亦可選擇單獨或與另一個姊妹提起分割訴訟,爭取該不動產中應有部分2/3之權益。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或線上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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