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點交不清楚.遺留設備未清除.反告屋主不可以移除.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49 次瀏覽房客提前解約.屋主告知需移除所有私設天花板吊管.汙水管需移除方可解約.然而入內查看並未移除.收到對方的存證信函.認定入內勘查即為點交完成.並且不可移動管線.因承租戶於上一個樓層營業所需.無法移除.因未能順利點交.聯絡不上承租戶.依約將其次月支票提示.因存款不足退票處理.屋主因收不到租金.於次月底將物件再次轉租.現租戶要求降租後願現況承租.並要求較長的裝潢期?然而與前承租戶尚未完全點交.本想由前承租戶開具保證書.日後會恢復原狀後再將其押金退還.前承租戶非關係人開立了保證書.另一方面對屋主提告民事及刑事告訴.分別為要求押金及未兌現支票返還.承租戶未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佔有房屋之一部分未能歸還.卻對屋主提告!民事法庭建議屋主和解!試問屋主的權益應該如何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