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買賣合約問題

不動產.土地 買賣 585 次瀏覽
1.情侶共同買屋,簽約時,是寫兩人名字,因貸款需求,原建商配合的銀行僅可貸8成,故另找可貸至85成的銀行,但須將合約二人聯名更改為其中一人名義。 
此部分算是換約、讓渡之行為? 為何不可認定為僅"變更合約"

2.建商認定為換約、讓渡之行為,故要簽署 讓渡書及收取契約總價款千分之一之手續費,而且因有辦理期工程款優付,告知優付得取消並先行繳清工程款及暫收款(代書費、房屋契稅、印花稅、移轉登記規費、雜項、管理費預繳),方可換約、讓渡

其優惠付款契約書內,提及:
六、甲方若有轉讓本買賣契約之情形,除配偶、直系血親間外,轉讓之第三者不得享有本優惠付款方案,付款方式將採按工程進度方式付款(讓渡時期工程進度已屆期者則同意一併付清),甲方始得讓渡

明明仍是當初簽約人,只是一人放棄登記,哪來轉讓給第三者?為何不可繼續享有優付?
以上均是在使用執照仍未下來且對保仍未完成的情形下
ac65fa3a用戶 發表於 2022/06/29 11:03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6/29 11:13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2)

    您好,有無協商空間可持資料(當初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6/29 11:39
    回覆諮詢(1975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1、當事人變更,屬於變更契約
    2、如果認為建商作法不合理,可以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3、同時,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建商主張對方不合理之處
    4、本律師處理過預售屋合約糾紛案件,因為您的情況涉及金額龐大,也契約內容複雜,無法單從您的敘述判斷,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提供完整契約,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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