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後法院發通知準備程序給原告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413 次瀏覽刑事案起訴,日前法院發傳票 有調解與準備程序,調解沒有疑問,如果是告訴乃論如果調解成立就可以結束案子,但準備程序傳告訴人做甚麼呢?起訴後不是檢辯雙方在法院攻防嗎?除了詢問被害人科刑意見外 (1:這是在準備程序要問的嗎?)我想不出來2:告訴人到庭要幹嘛?請問3:被告能詰問原告或要求跟原告對質嗎?如果有,那應該也是在後面言詞辯論才會有的吧? 4: 還是說因為如果調解不成立刻開了準備程序,既然原告來了,那就順便聽一下準備程序檢辯進行的內容,旁聽一下的意思 6:可以請假或委由代理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