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遣散散佈莫須有的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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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我朋友有位女下屬因為工作能力未達標準,由於未改善,走正式合法資遣流程,看來因為朋友下面主管沒處理好讓她心生怨恨去跟HR亂告狀
反告朋友他們的team言語性騷擾,也到處說得繪聲繪影,由於我朋友是最高主管,也是她報復的目標,
由於公司有派系問題,本來不以為意的事件確卻越滾越大,甚至成立了性評會,關於這種莫須有的污衊,
請問法律上有甚麼能保障此主管的權益呢……?
f80ff32e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19:46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19:5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無言語性騷擾等情,還故意宣傳轉述,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之情事,而有民刑事責任。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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