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購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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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幾日前在車行購入電動機車,並繳交代辦費,今日約定好要交車,但到現場時才發現自己的車被其他客人牽走(說是工讀生疏失交錯車),店家表示因為牌照已經核發所以不能退,只能幫忙更換輪胎、零件,保固年限不變。


問題:    由於是店家疏失造成我的機車變成二手車(被陌生人使用過),這樣我只能向店家所說自認倒楣履行交易契約?還是有其他途徑可以終止交易契約,取回損失的金錢?
26f5bd4a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20:54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21:0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店家給付有瑕疵,可循解約退款或請求損害賠償。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5 21:38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出賣人應就標的物負瑕疵擔保責任,依所述,新車變二手車,顯有減少價值之瑕疵。
    依民法359、360,您可主張之權利大致上有解約、減價、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以及不解約不減價然後請求損害賠償。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05 22:2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可先向消保會聲請調解,請求廠商負責,換新車或減少價金做為補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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