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後,女兒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清償奶奶的債務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389 次瀏覽
父親於去年過世,據母親說,奶奶先前過世當年,由於奶奶無留任何遺產因此家人沒有特別辦拋棄繼承,但奶奶有債務(連帶保人),當時家人辦理了限定繼承,財產清冊申報,也依法公告刊登等,近期我跟母親收到來自融資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要求身為父親繼承人的我們就繼承的範圍內清償奶奶的欠款,內容提到奶奶生前幫人作連帶保證人,奶奶過世後,其繼承人也就是我父親也是有清償責任人之一,由於去年我父親過世了,我與母親也是父親的繼承人應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想請問
1.奶奶過世時我們全家已經辦理了限定繼承,未繼承奶奶的遺產,還有需要償還奶奶的債務義務嗎?  
2.針對融資公司寄出的存證信函需要特別回信?
如需回信的話需要提出那些主張與證明?
3. 我與母親皆無繼承奶奶的遺產但有繼承父親的遺產,請問這樣會有代父親繼承奶奶債務的責任嗎?

謝謝您
0993bdfb用戶 發表於 2022/07/28 11:08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7/28 11:39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只要針對有繼承到的遺產去清償即可。如果對方當初沒有向法院陳報債權,或者沒有遺產,就不必償還
    2、可以附上法院的核准函公文,寄發存證信函回覆對方
    3、父親如果有繼承遺產,您跟母親也有繼承父親遺產,債務確實會由您跟母親一併繼承。
    4、融資公司寄發存證信函下一步可能就是向法院提告您跟母親清償債務,如果不知道後續怎麼處理,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7/28 11:43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您所述,若父親當時已辦理限定繼承,父親應就其所繼承之遺產按比例分配予債務人,其原本之財產不會受到影響。
    2.若當時債務人並無陳報於法院,就不必負清償責任。
    3.若當時尚未清償完畢可能會繼承此部分之債務,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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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2/07/28 13:18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您好:
    1.若您的父親已辦理限定繼承,那就只需要就繼承到的遺產部分負清償責任,若奶奶沒有留下任何遺產,父親及其繼承人(您及母親)就不需要以自己的財產清償奶奶的債務。
    2.您可檢附爸爸辦理限定繼承的法院公文,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回復債權人。
    3.由於您及母親是辦理限定繼承,因此還是會繼承爸爸的債務,也會繼承到奶奶的債務,但如同上述,您及母親只需要就繼承到的遺產部分負清償責任,不需要以自己的財產清償奶奶的債務。
    4.若有其他問題,可與我們聯絡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7/28 13:5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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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7/28 15:27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針對當初繼承下來的遺產去償還即可,有多名債務人,就照比例分配。如對方未向法院陳報債權,或未有遺產,就無需償還。
    2.可將當初收到法院公文,撰擬存證信函檢附給對方。
    3.因是辦理限定繼承,如同(1)所述,僅需償還有繼承之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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