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後,女兒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清償奶奶的債務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389 次瀏覽父親於去年過世,據母親說,奶奶先前過世當年,由於奶奶無留任何遺產因此家人沒有特別辦拋棄繼承,但奶奶有債務(連帶保人),當時家人辦理了限定繼承,財產清冊申報,也依法公告刊登等,近期我跟母親收到來自融資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要求身為父親繼承人的我們就繼承的範圍內清償奶奶的欠款,內容提到奶奶生前幫人作連帶保證人,奶奶過世後,其繼承人也就是我父親也是有清償責任人之一,由於去年我父親過世了,我與母親也是父親的繼承人應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 想請問 1.奶奶過世時我們全家已經辦理了限定繼承,未繼承奶奶的遺產,還有需要償還奶奶的債務義務嗎? 2.針對融資公司寄出的存證信函需要特別回信? 如需回信的話需要提出那些主張與證明? 3. 我與母親皆無繼承奶奶的遺產但有繼承父親的遺產,請問這樣會有代父親繼承奶奶債務的責任嗎?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