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關於房屋是否需財產分配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736 次瀏覽請問,結婚時有購買房屋,現今要離婚,先生要我賣房 這樣是財產分配嗎? 但是購買時頭期款及簽合約先生都沒經手, 這樣他可以分配此房屋嗎?
請問,結婚時有購買房屋,現今要離婚,先生要我賣房 這樣是財產分配嗎? 但是購買時頭期款及簽合約先生都沒經手, 這樣他可以分配此房屋嗎?
您好 1、婚前購買的房子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先生的要求您可以拒絕 2、即使是婚後購買,登記在您名下就是您的財產。 3、對方沒辦法直接要求分配此房屋,而是要計算兩人婚後財產全部總額的差額,少的人可以向多的人要求分配,而不是針對特定的財產 4、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本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離婚時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如果是婚後購入,就會列入分配。但剩餘財產分配需計算雙方各自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包括所有動產、不動產、現金、股票等等)的多寡,婚後財產少的才可以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分配,在還沒釐清之前,您可以拒絕先生的要求。 免費Line諮詢,ID:scc741002
您好, 婚前所購入之房屋為婚前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僅須就婚後財產進行分配,本件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是就夫妻雙方婚後的整體財產來比較,而非僅限於不動產。故若只就不動產進行分配對於您而言是否公平並不一定。再者若不動產是婚前購入則依法不用分配,建議您應就整體財產狀況與律師諮詢判斷。
您好,夫妻離婚前協議就財產做分配並無不可,財產協議完成後雙方再在離婚協議書中聲明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即可,您可諮詢律師再進行財產及離婚協議以保障權益。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或線上預約諮詢
您好: 1.若該房產是婚前購買,屬婚前財產,不在離婚的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 2.若是婚後購買,屬婚後財產,雖然在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但要先計算雙方婚後財產的總額,總額少的可以向總額多的請求分配,所以不一定是您要分配給先生。且亦可透過離婚協議的方式,約定房產歸您所有,解決房屋分配的問題。 3.因此,在還沒有協議完成前,房產既然在您名下,您就是所有權人,可以拒絕先生的要求,不需賣房。 4.如需進一步協助,可來電預約諮詢,由律師協助您維護您的權益。 林翔緯律師 敬上 理常法律事務所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75號3樓 電話:0987-726-212 Line:wei19891120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您好,我是恆星法律事務所所長胡律師。 婚前所購入之房屋為婚前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僅須就婚後財產進行分配。剩餘財產分配係雙方計算婚後財產,扣掉各自債務後,財產較多之一方要給平均分給對方,在尚未計算前,您可拒絕先生之要求。為慎處理離婚衍生之相關法律問題,建議您準備相關事證資料,預約至本所開會討論,以便擬定妥適的對策與日後處理的方向。 恆星法律事務所 胡皓清律師 服務專線:02-77253696 / 0975-652-043 Line ID:@848xsefj (恆星法律) Facebook搜尋:恆星法律事務所 Instagram:staratlaw (胡皓清律師) 真誠|專業|堅持到底 兼顧「情」、「理」、「法」 您的幸福,我們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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