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時
勞資糾紛 工時問題 733 次瀏覽因公司草創三年多,不了解勞基法,財務加班超時,已經離職,但後面要求當月全薪與額外獎金(1萬元),只工作十天。後來以加班超時威脅公司,不道歉或是考慮他感受將去勞工局檢舉。 加班超時公司對勞基法不清楚,但都有依規定算加班費給員工,加班費也是離職員工自行計算,他也沒提醒公司加班超時問題,但畢竟超時公司有錯,所以同意給他當月全薪與獎金。 公司加班都欠員工自願,非脅迫員工,因常加班所以公司也有詢問是不是要補人,但離職員工說不用,等他上手就可以,但快一年也都沒上手還是一直加班,對公司來說付加班費不如多請一人。 如果離職員工去勞工局檢舉,公司會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