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控傷害公然侮辱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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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後稱甲)本身職務是中式餐館廚房組長工作環境在二樓,對方女(後稱乙)是上樓幫忙切菜以及聽候甲任務分配和工作順序,當時廚房內還有其他同事男男女女(後稱丙)共5人,事發經過是我覺得今日工作內容不趕,其餘人員分配來做就可,外加上,乙一上班,意思一下拖樣菜後就坐下吃早餐了,廚房內包括我在內,其餘人都在做事,只有她在吃早餐,所以我想,菜也都來的急,乾脆請門市組長請她下樓,以避免其餘同事心生嫌係,造成大家職場上的不愉快,乙下來後沒多久,就上來指著甲的鼻子質問,我也好聲好氣和乙說,我現在好好和乙說,乙別和我大小聲,誰知越口角越激烈,到乙動手打我,我基於正當防禦,對方又是女孩子,不方便用手隔開她與我之間的距離,乙雙手又不停揮舞要攻擊我,我無處可抓,只能扶住鎖骨部份隔開乙,之後丙門全都上來勸說,期間非常混亂,甲乙雙方也都有互罵,最後乙方請假回家,我責繼續上班,一點下班後,公司經理打給我,說乙請她男朋友(後稱丁)要來我公司處理我,還找了很多朋友(fb)有截圖,電話有告知我們經理,我約三點要出門上班,丁和乙和朋友三人直接前往我公司指命找我,是由經理出面,當時公司許多同事都打電話給我,請我別去上班,聽我們經理說,丁要和我討30萬醫藥費,和公司討4個月遣散費,想請問各位律師,我都處於被告才反告,單就這樣上庭的話我傷害公然侮辱會輸嗎?我是否可提告丁,恐嚇,恐嚇取財,妨害名譽呢?
92bbd31f用戶
發表於 2019/11/07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