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簽經銷契約的微商代理若低價販售會觸法嗎?
消費糾紛 其他 995 次瀏覽合約內容有以下部分細項 第三條 乙方之義務 一、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售價販售本產品,其行銷、販售、折扣、促銷、 廣告等方式,亦應經甲方同意。 四、乙方不得利用第三人身分或第三人之網路賣家帳號進行行銷或販 售本產品。 第五條 其他限制: 乙方於本契約期間內向甲方訂購取得之本產品,於本契約期滿或終止後, 乙方仍得將本產品對外進行販售至售完為止,惟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之商標及著作,亦不得將本產品之售價低於甲方指定售價而對外販售。乙方如違反本約定,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及商譽損害;乙方除賠償甲方上開損害外,並應按乙方行為次數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予甲方。 我有以下問題想詢問: 1.請問如若利用平台折價券功能變相以低於指定售價之價格販售,會違約嗎? 2.若用第三方賣場宣稱自己為零售顧客以低於指定售價之價格販售可行嗎? 3.合約內寫契約後仍然不得以低於指定售價之價格販售是合理的嗎? 謝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