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和解時一直不想和解,但卻一直想要賠償金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794 次瀏覽對方在和解時一直強調我方要有心裡準備,導致我方覺得被受威脅,之後的電話慰問時也當作沒那回事,再次會面和解時又說我方完全沒有慰問,導致說我方被質疑沒有和解意願,賠償裡還寫說對方無法工作,但明明只傷到一些臉部,就一直覺得他無法再繼續工作,就開始要求巨額賠償,第一次開庭被法官駁回,但在駁回後又繼續起訴,拖了1年多又再次到找上門,說要十幾萬的賠償,那如果說對方一直這樣精神騷擾,我方卻無法向對方提出求償,那對方已經無法工作了,但確人好好的沒事,可以一直在外面趴趴走,那請問對方這樣的賠償還算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