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債務人申請強制執行對方要前置協商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884 次瀏覽我已經申請強制執行對方因負荷不了要跟我前置協商 1.對方告知我協商不成他要去做更生但對方目前無工作狀態是否無法更生? 2.我已經告知他我每月已能接受之金額為6936因這筆錢為銀行貸款要還款給銀行但後續的利息不會計算 執行金額為 (1.)600685(原本金額為640726元年利率8%12年所以每月銀行還款金額為6936)至民國109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8計算之利息。這之間到現在還沒償還過任何金額要到他清償日不知道為何時利息該怎麼計算? (2.)不計利息之金額為187499 這樣我每個月就跟他拿6936這樣到他清償日我該如何計算多就跟利息? 3.對方告知我因他還有其他欠款如都強制執行他我拿到的錢會更少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4.對方說如果協商可以他請律師要重新擬一份契約然後我要撤銷強制執行這樣我撤銷了法院那邊的債權如果後續他又不還款了我還可以再申請強制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