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機車無損傷理賠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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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2/9/1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由警察拍照,但碰撞當下無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汽車)僅有強制險,對方並不清楚保險狀況。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該道路因有施工工程所以有圍籬,僅剩一條車道,沒有分快車及慢車道,沒有變換車道,沒有路口,雙方都在行進間沒有超速,我方(汽車)打方向燈緩慢右轉(時速10以下),他方(機車)在我右側後,因我方要右轉而他方在右側死角,他方狀似要閃避我方稍有右轉的動作而有碰撞就停下,他方並沒有倒車、摔倒及受傷,撞擊點應在汽車後視鏡位置,警察檢視狀況是沒有看到雙方車身有任何擦傷,研判撞到的是後視鏡,而他方後試鏡沒有壞掉,應是輕微碰撞,有目擊證人(現場施工指揮人員),車輛停止點為我方車頭已右偏 ,機車在汽車後視鏡前車門位置。
六、問題:
想請問:
1.路權問題,同一方向行進,僅一條車道無快慢之分,是否無右轉車禮讓直行車問題,汽機車有平等路權?
2.肇責問題,依照以上描述之肇責判定可能為何?
3.賠償問題,對方催促儘速處理,我方是否應等初判表出來後再行討論金額,是否應要求對方舉證該行車速度確實造成重大損傷,目前對方提出之估價金額包含許多不必要項目,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4.我方有向他方確認人是否有受傷狀況?對方並未提及,警察也有詢問他,且確實他方並未受傷,於筆錄做完後就先行離去,是否應保存詢問對話保障自己?
5.依照法院判定之賠償金額計算方式?
以上問題,謝謝您!
d075b709用戶
發表於 2022/09/24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