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過世,繼承人無法達成共識,房租該如何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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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房東有四位孩子ABCD,租賃契約承租人為房東本人,但租房期間各事項聯絡皆由房東孩子B處理,未見過房東其他孩子。租約期間為108年12月1日至109年11月30,契約期滿後沒有再簽紙本契約,房東並未反對房客繼續承租,且房客每個月皆有繼續付房租給房東。
房東於111年8月中過世,房東過世隔日,B在未告知房客們房東已過世的情況下,要求房客將未來的房租改匯至他的戶頭(有line的對話紀錄),因為一直以來皆由B代為聯絡租屋相關事項,因此我們並未詢問緣由,9月便將房租改匯至B戶頭。
9月12日房東的孫子A1、A2(房東孩子A的兩位兒子)前來租屋處口頭告知房東已過世消息,並告知房東存簿紀錄中未看到9月房租,得知9月房租已匯入B戶頭後,說他們可以告我們沒有付9月房租。
A1、A2亦告知房子的繼承人有4位 : ABCD,其中A因為比房東早過世,由A1、A2代位繼承。
目前因繼承人們無法達成共識,原先A1、A2希望10月份房租以法院提存方式處理,不過雙方都瞭解法院提存麻煩之處,因此A1、A2及繼承人D再次於9月19前來租屋處,表明希望我們能將10月份房租分別匯給4位繼承人。
而B則是曾以電話通知,希望我們10月份房租先不要匯款,等繼承人討論出結論再說,但A1、A2不同意,表示沒有匯款就可以告我們沒有付房租。
問題:
1. 此情況是否屬於不定期租約?
2. 房租分成4分匯款的方式是否需要所有繼承人皆同意?是否需要切結書等文件,有所有繼承人簽名?還是line或mail的通知文字截圖亦可作為證據?
3. 若是有任一繼承人不同意此做法,無法取得簽名,或不給匯款帳戶資訊,該如何處理10月份房租,才能保障房客不會被告拖欠房租?因為並非房客不付,而是繼承人無法達成共識。
4. 9月份房租在不知情房東過世情況下已匯入B帳戶,房客是否會有相關法律責任?
0174a6d4用戶
發表於 2022/09/24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