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單方面被撞,賠償談不攏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62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0/3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以報警,做筆錄,第一現場被對方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加油站)上班時請對方倒車至對向車道加油,倒車時不慎撞到我方車子的擋泥板導致車子側翻(無行駛)車子放置在加油站牆壁旁,隔日聯絡到對方並開出報價單對方卻不認賠 六、問題: 雙方價錢談不攏,只願賠償估價單金額的一半,內容物有兩項不認陪,是否可以直接提告? 要在車禍所在地開庭還是對方戶籍地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