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已私下和解對方後面說要提告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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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月8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私下和解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開車下班回家行駛中接聽電話,未注意前方車況擦撞到前方轎車,當下雙方立即下車,我提出要報警處理,對方阻止我報警並說沒關係不嚴重不用報警,但車子是我公司的想到事後維修問題保險要出險我堅持要報警,對方卻說他可以賠償我維修的費用,當下我就懷疑他可能是酒駕,並傳訊息給原在車上的友人幫我錄影,之後他自己開出金額想要私下和解,我同意了並直接轉帳金額給我。
六、問題:事後過了4-5天他傳訊息要求我把他轉帳的金額還給他,不然他就要對我提告。請問我當下有錄影並很明顯的錄到他自己說要私下解決並自己提出金額直接轉帳給我,這樣我算勒索嗎?還是有其他觸法的地方呢?
01f30298用戶
發表於 2022/11/13 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