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鋪債務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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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這是我先生與他前妻在106年前前後後跟當鋪借款五次,總計金額為11萬元整,聽先生說當時還利息共還了十幾萬,但當舖仍找到老家想把先生壓到當舖處理這事,但好在親戚朋友都在,當舖才立即放走我先生,結果事後先生的繼父有至當舖處理完這件事,怎知今天突然聽到先生當舖又跑到老家找他,但因未找到我先生,才留下聯絡電話請家人聯繫我先生務必回撥,事後先生回電給當舖,當舖說當時他跟他前妻的欠款共計11萬元整到目前未還清,要先生與他約時間至當舖談還款的事,在先生與當鋪通話期間,我有請當舖將欠款拍照傳至先生手機,讓我知道是什麼欠款,通話完後當舖立即將圖片傳至先生手機,當下看到的圖片是,五張全是影印的本票,且每張影印的本票上有影印的「已向地院聲請本票裁定」之文字,這時我才知道是之前他與前妻以小轎車當抵押來借款。
問題:
1、為何當舖不拍正本的本票圖傳給我們看?而是用影印本傳給我們?
2、當下先生與前妻簽下本票的日期均為同年106年6月28日以及8月30日、10月6日、10月9日、10月13日,前前後後共借款5次,且每張本票上都有蓋上「已向地院聲請本票裁定」之文字,且當舖是於108年12月5日申請「本票裁定」,但當初這件事先生的繼父也已跟當鋪私下完全處理好,這樣我是否可向當鋪提告。
3、當鋪已私自找到家中找先生,請問當鋪這樣的行為違法嗎?
3b2f2e18用戶
發表於 2022/11/14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