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本票裁定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2304 次瀏覽
各位律師好:
我手上有張有記載到期日之本票,已屆期但對方躲起來不還款,我現在想要去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請問以下:
1.我沒辦法對他提示本票,還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嗎?

2.我看司法院的聲請狀例稿中應注意事項,「三、如本票未載到期日,有無釋明本票提示日為何?」
請問如果有載到期日的本票,聲請狀中也要釋明「本票提示日」嗎?

3.如果要或是日後法院命我補陳釋明,我是否應掰一個到期日以後的日期作為提示日呢?

十分感謝。
b6e32320用戶 發表於 2019/11/11 10:36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11 15:23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法債權人是要先行提示票據給債務人未獲償才可聲請本票裁定,只是債權人未提示票據這件事情的舉證責任歸屬於債務人,實務上要舉證債權人沒有提示會有一定的困難。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1 17:25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
    要先看本票上面有無記載免除作成拒絕付款證書,若有記載,可以直接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爭執你未提示,要負舉證責任。
    若未記載免除作成拒絕付款證書,則要想辦法提示,否則非訟中心還是會要你補正,無法補正就會駁回你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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