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不給勞動服務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64 次瀏覽1.原本戶籍在屏東遷移高雄.收到執行單五個月.可勞動服務.體檢也做了~按照執行日前往屏東法院~窗口說要把這案件移高雄~我有問依樣也可以勞動服務嗎?小姐說我準備的資料跟收到高雄執行公文拿去~股別給窗口即可!但高雄這邊書記官.(我還有一條五個月.易科罰金不可勞動服務.違造文書被騙出國打工.有自白跑去報案.)有跟書記官懇求晚一點執行或再多給兩個月時間擠五萬罰金!但書記官不給.當場叫我簽合併.說回去等執行單.這樣代表我第一條可申請勞動服務.被屏東移高雄不能勞動服務? 2.原本五萬罰金+申請5個月勞動服務.現在高雄書記官不給.強迫我簽合併.短刑期初犯違造文書不是能勞動服務??現在變我要生出十萬才能換我自由?這兩條勞動服務真的沒辦法申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