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倒車碰撞機車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091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1-12-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是貨車、對方機車騎士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沒破壞現場、也有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由第三人險、對方不清楚是否有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我的貨車從田間路倒車出來(速度很慢)剛好被一台過去的機車擦撞、機車騎士自行摔倒滾地約23公尺 對方聲稱是我們太快撞到 是否可以用行車紀錄器佐證當時行車速度 這樣對方可以告我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