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夫妻的財產如何分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1003 次瀏覽
夫妻離婚時,如婚前沒有約定財產,是否就是以法定財產來判決,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適用剩餘財產進行分配請求權(雙方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中所負的負債後,若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平均分配) 少者向多者請求分配。那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是否就有關係到以上的判決?
96671501用戶 發表於 2019/11/12 17:59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2 18: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不動產係採登記主義,原則上為登記名義者之財產。若有登記不同之法律關係,除為當事人所不爭執,否則可能須另訴訟確認。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12 20:08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原則上就會認定為該人之財產,只是房子是屬於婚前、婚後財產、是如何取得(如繼承、買賣、贈與等)又或是有借名情形,均會涉及到財產分配上之法律攻防,建議與律師諮詢應為何種主張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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