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擦撞後對方說沒關係私下和解沒報警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608 次瀏覽車禍發生日期:12/19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本人小挫傷 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 現場已破壞 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剎車,本人煞不住撞上(時數40-50),直行非路口 撞上後對方並未下車查看或停靠路邊而是繼續往前行駛,本人有上前停在對方車輛旁,對方有要下車窗表示沒關係後就雙方離開 問題: 想請問這樣時候是否會有肇事逃逸或是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