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喝酒醉上車我們正當防衛對方頭被打破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456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停紅綠燈時,一名酒醉男子莫名上車不知道要幹嘛 男朋友因以為他要對我們做什麼做了正當防衛 只是防衛過當 對方頭縫13針 我們也有受傷 問題:真的無法和解如果要互告會有勝算嗎
事實經過: 在停紅綠燈時,一名酒醉男子莫名上車不知道要幹嘛 男朋友因以為他要對我們做什麼做了正當防衛 只是防衛過當 對方頭縫13針 我們也有受傷 問題:真的無法和解如果要互告會有勝算嗎
你好: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23條定有明文。 要看是否有防衛情狀,並基於正當防衛之意思而為防衛之行為,且防衛行為未過當,才能主張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若基於互毆之意思,而雙方都有受傷,都會構成傷害罪,無法調解、和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
你好,就你所述,你男友似有防衛過當的問題,可以考慮委由律師與對方進行和解撤告,爭取雙贏。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鴻達法律事務所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案件需要分幾個層次評估: 1、您提到防衛過當,是經檢察官起訴,或是起訴後法官曾有透露過這樣的心證?亦或是只是對方提告時的主張?這會影響到選擇不同的訴訟上攻防。另外,是否真的是防衛過當,還需要斟酌個案全部證據後認定,這都是有申辯的機會的。 2、由於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訴,而你與對方也互有傷害,一般來說通常會勸諭和解,若雙方都不排斥和解選項,那就只剩要如何「談」的問題了。建議來所諮詢,以便為您安排妥善的訴訟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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