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追討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958 次瀏覽您好想請教 A(債務人)借用B(發票人)支票壓在我(債權人)這 並借款200萬 目前支票已跳票 A名下確實無財產 1.我可否對發票人求償? 2.B(發票人)能否主張與我無實質借貸關係而不用支付?(因匯款紀錄是我轉帳給A) 3.我又能否說A與B之間的關係我不理會 只針對發票人就必須兌現一事求償? 我有錄影與B(發票人)的LINE通話紀錄承認他自己將支票拿給A週轉 非我惡意取得 4.想知道實務上法官對於支票借朋友拿去借款一事(如上述) 會如何宣判? 因網路加現場諮詢部分 有人說可直接對發票人求償 他與借用人之間的關係不能拿來作與我抗辯的理由 又有人說發票人可以提出異議 表示他跟我無實質借貸關係 實務上法官到底會如何宣判如上案件 實在找不到確切的標準答案以致無法決定下一步怎麼實施 望各位專業人士告知答案 辛苦了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