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會先做筆錄還是先和解呢?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639 次瀏覽本人載媽媽返家路上,跟一位阿桑機車碰撞,當時我這裡綠燈起走左轉,那位阿桑黃燈起走直走,是他對還是我對呢?可是現場沒有行車記錄器還可以保留權利!該怎麼辦?
本人載媽媽返家路上,跟一位阿桑機車碰撞,當時我這裡綠燈起走左轉,那位阿桑黃燈起走直走,是他對還是我對呢?可是現場沒有行車記錄器還可以保留權利!該怎麼辦?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車禍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車禍7日後可申請交通事故資料,30日後可申請初判表。 2.但初判表僅供參考,詳細肇責判斷還是要透過車禍鑑定才能確認肇事因素。 3.可以視受侵害程度決定接下來的動作,如有打算和解也建議先與律師諮詢確認條件。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我的案例分享】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posts/362
您好 1、沒有一定的順序,但可以先報警做筆錄,再與對方和解 2、可以請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保留證據,以便後續釐清肇事責任。 3、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