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被盜用發文
刑事犯罪 其他 3525 次瀏覽跟前妻離婚後,因為過程中鬧得不愉快。前妻自行登入我FB帳號發文,請問這可以向他提告嗎?
跟前妻離婚後,因為過程中鬧得不愉快。前妻自行登入我FB帳號發文,請問這可以向他提告嗎?
可能有妨害電腦使用的問題,可以考慮提告。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你好,對方如何取得你的帳號密碼可能會是否成罪的重要關鍵。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先將發文的畫面截圖,其餘IP紀錄其他證據報案後調查,如要提告可洽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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