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撞我 雙方選擇不報警離開後 隔天報案說我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357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2/12/3 18:15 二、雙方都是事後才去醫院看醫生,對方說手有腫起來,我方則是右手臂有輕度拉傷 三、車禍當下 雙方都未選擇報警 當下和解後各自離去,車禍地點沒有監視器,當下也忘記要拿手機錄影存證,也無人證 四、我方僅有保強制險,12/6當天有保險公司出險,但對方不知是否有去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12/3當天晚上18:15,我方為直行機車(車速約四十幾公里),在行經黃色網狀線時,對方要左轉進入巷道撞上我,我將機車拉回平衡停下後,立刻回頭查看對方,當時對方有路倒 但立刻自行爬起,有詢問對方狀況,對方則問我是否要報警處理,我是讓對方決定,最後對方也沒有要報警,雙方和解後各自離去,現場路口沒有監視器,也無人證 12/4晚上接到派出所電話,說對方報案說我肇事逃逸,有至派出所做完筆錄,承辦員警說對方手有腫起來,且對方說我車禍當時態度惡劣,也不幫他叫救護車,不理他就走了,跟我敘述過程差很多 12/5 我上班時右手臂在痛(12/4就開始 但之前右手臂發炎 有去做了兩個多月復健,以為是舊傷發作 做筆錄時就未提起) 下午有請假看醫生(有發炎)並開立醫生證明 12/6 因為之前都連絡不上對方,到派出所請值勤員警幫忙聯絡,有詢問對方是否方便過去拜訪探視,但對方拒絕 並說想等手傷勢好了再來談調解事宜,下午到保險公司辦理強制險出險 六、問題: 1.請問我這樣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感覺撞人的告被撞的肇事逃逸 蠻奇怪的 (雙方事後才去醫院 有醫生證明) 2.我1/6有去申請初判表了,但因為我12/6發現機車撞擊點時 員警已經案件送出了(做筆錄時 員警沒發現撞擊點),請問是否要初判表拿到後直接申請車禍鑑定,才會對我後續肇事逃逸的處理跟談調解比較有幫助 3.對方一直要等手臂完全好 才要開始談調解(所以一直無法知道 對方想要索賠的項目與金額) 這種情況 我是否能直接申請調解(對方不出席 是他的權利) 4.另外如果一直拖到六個月真的要上法院互告過失傷害,那最後一天是在哪一天(是不希望走到這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