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發生車禍對方要提高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05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111/12/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對方骨折開刀,我方也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做筆錄,現場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因為是騎腳踏車裝上路人,沒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是主幹道上,對方是跨越雙黃線,騎腳踏車速度並不快,有監視器 六、問題:對方要提告過失傷害對小孩影響會很大嗎?我們可以提告他蓄意傷害嗎?因為監視器看到的狀況是對方走到小孩面前就停在那裡讓小孩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