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車禍,警方當下處理並和解,但無警方登記聯單以即和解書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94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11/14 17:XX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無驗傷),但並不是車禍造成,而是雙方互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作現場筆錄,當下則是直接到路旁作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只有保強制險,但沒有問對方,均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在一條一側寬約一台(汽車+機車)的厚度有雙黃線的路上,(雙方均為機車)我從對方左側超車,我已經行駛至對方機車側身一半時,對方機車則是向左移(不清楚對方有無打方向燈),進而擦撞到後視鏡,而後到路旁。

       首先我想釐清事情經過到底是錯誰非,我認為我們兩邊都有錯,也想要合解,但對方步步進逼直接身體貼上我並要求我道歉,而我則是下意識用左手隔在對方與我之間,而對方就開始暴怒說為什麼要碰我並不要求我道歉,之後他用右手食指指責我痛罵你他媽的,之後我用左手撥開他的食指而被對方用左手用力拍打我肩膀(我從頭到尾都是好聲好氣想要處理這件事),之後步了了之而開始雙方互相爭執。

       最後我被揪住衣領並被拖往一台發福車後方,我認為對方想要打我,於是我先出手打他臉,之後就是我被按在地上打了,隨後旁邊居民或路人叫警察來,警察當下有作筆錄有詢問身分證、電話號碼..等等,***但是沒有給警察登記聯單以及簽訂和解書部分***,之後雙方和解就走人了!


最後總結:和解,但雙方無對方資料、無叫保險公司、無賠償金部分、無警察登記聯和簽訂和解書、我也不知道作筆錄警察的是哪單位,但對方有錄影即拍照我車牌


六、問題:我想詢問請問我往後是否會被追究肇事責任和雙方互相毆打的問題,以及我還需要在隔天去警察局作備案、和解書之類的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人用心看完,騎了六年機車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事後才回想爬文,才發現問題
fd69dbe2用戶 發表於 2019/11/14 21:16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1/15 07:2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依您的描述,我暫且回答如下:
    1.車禍肇事的相關責任,可能要聲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過失責任,若鑑定結果認為您有不當超車的可能,就此部分若有造成他人車損,還是會有相關民事責任。
    2.毆打的部分,您與他是屬互毆,雙方都有責任,建議先蒐集相關單據、證人以備將來需要。
    3.和解的部分,您說當下有和解,但完全看不出來做了什麼和解,也沒有書面證明,去警察局應該也拿不到和解書。至於到場員警隸屬單位,應該可以查事故發生地是屬於哪個警局或派出所的轄區,應該是由該警局或派出所辦理。
    4.以上事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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