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是否可以辦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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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朋友生日  去唱歌喝酒  過後離開遇到臨檢  因怕被測出酒駕而逃逸
最後被攔查  因而被開立罰單

問題:危險駕駛被開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  第60條第一項  請問是否可以辦理分期  因目前收入無法一次繳納大筆罰款
a3eb043e用戶 發表於 2019/11/15 00:50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5 08:28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0-64條之規定,若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本條例罰鍰,應該是可以持身分證明文件向各地監理所申請分期繳納。以上事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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