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共同持有的房地產的出售所得如何進行婚後剩餘財產分配呢?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574 次瀏覽
您好,我和我先生婚後在國外購買一棟透天,土地所有權是我個人單獨名義,建物則是他持有10分之7所有權,我持有10分之3。
當初購屋的頭期款(約房價的6成)是我先生贈與給我後,再由我去支付,房貸(約房價的4成)則是他的名義,並由他支付,現在我們打算要離婚並將這棟透天出售,請問按照一般情況,我們各自可以分配到售屋所得的多少比例呢?
另外,頭期款的資金是先生贈與給我的,假設售屋所得是按當初出資比例去分配,是不是我這部分的售屋所得可以不用被列入婚後剩餘財產分配呢?

謝謝。
e0157328用戶 發表於 2023/02/04 16:31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2/04 22:2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只要是婚後購入資產皆可列為婚後財產標的,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2/04 23:18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離婚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光只有看該不動產,而是要看夫妻雙方整體的婚後財產多寡而定,較少者可向多者請求彼此差額的一半。又贈與、繼承所得與婚姻無關而可由婚後財產中扣除。
    
    若您不知如何計算,建議可就細節個別諮詢律師,由律師替您評估。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14 13:34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您提到的是個別的法律關係,並無法混為一談。
    2.土地部分,出售價金您有全部的權利,房屋部分,出售價金按您持分比例計算。
    3.贈與後金錢所有權即是您自己。
    4.貸款名義人為先生,與您無涉,但先生可以將婚後債務列入整體剩餘財產分配計算。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