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體相關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52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2/28朋友贈送美容美體課程,當下療程做到一半穿著浴衣被請到小房間,然後顧問開始跟我推銷課程,說幾堂課算我多少錢,還說這已經是學生價給你了,而且使用的保養品也會幫你配好,用完換新也不會另外收費
我說先加LINE我回去考慮畢竟我不是本地人往返麻煩!(說很多次不住新竹)
她說我們也有苗栗的客戶,還是你要去台中店
我說我回去跟我朋友討論看看
她就有點激動地說,這是你的身體不是你朋友的身體耶!為什麼要跟朋友討論,大家都成年人了,你不能決定嗎?然後她又示軟地接著說,你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啊!你這麼漂亮要學會保養好身體,然後又開始從堂數價格變化一直打轉這些話題
半推半就便先答應了,簽約時她拿出她配好的保養品和契約書,要我把產品名稱寫到契約裡,接著她一一把產品她都割開一角要我把產品外膜拆掉並核對數量,到這邊完全沒有解釋合約內容也沒告知為何要寫產品名稱,
然後才讓我去把最後的療程做完,並又要求我把手機放櫃台,因為銀行會打電話跟我確認,但一直沒有電話來,後來他們說他們收到銀行訊息說我符合資格,才讓我離開,離開時我跟她要合約副本,她告知下次你來再印給你!
原本2小時課程拖了5個小時才離開店家!
1/13我打電話去店家告知,我還沒去上過課程想解約,但他們告知無法解約,說我買的是產品不是課程,合約是你自己寫的喔,我說妳那時都在跟我討論堂數啊!她說產品名稱也是你自己寫的啊!大家都成年人了,我們沒有再解約的,我又說,妳當下沒給我副本合約!才加LINE拍照傳合約書給我


問題:
1. 我單純使用朋友送的課程,並未預約小房間課程諮詢,當下也未事先告知要到小房間被介紹課程,而且療程才做一半而已,店家這樣違法嗎?
2. 一開始不太願意讓我去拿手機聯繫朋友,簽約後要拿證件,又要我把手機放在桌上她幫我顧,這樣是否不太恰當?
3. 我尚未使用任何產品跟課程,我的費用是每期1500元/36期,第一期繳費期限2/10還未到期,我需要繳款嗎?
4. 未使用任何產品跟課程,為何無法解約?
5. 店家未給消費者副本契約書,這樣應該不符合規定吧
6. 未告知消費者購買的是產品不是課程,是否有故意隱瞞?因為如果真是買產品,應該至少有收據或是發票吧!這樣店家不就有逃漏稅之嫌疑了?
7. 這樣跟消保會申訴是否有勝算?是否可以解約?
4540de4c用戶 發表於 2023/02/05 02:1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05 02:25
    回覆諮詢(19915)、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店家的行為是典型的訪問交易,依照消保法第19條,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要求取消分期。
    2、分期付款就是信用貸款,無論您跟店家的消費糾紛如何處理,貸款一期不付,就可能被資融公司提告,並影響將來信用
    3、您必需繳款,否則會被提告
    4、可以解約
    5、不給契約書並不違法
    6、有逃漏稅可以檢舉
    7、您可以向消保會申訴
    8、如果不知道怎麼解約退費取消分期,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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