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費支付命令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7293 次瀏覽前天收到台灣之星透過馨琳揚企管顧問公司寄的法院支付命令 說103年2月26的欠費2700多加上利息18000多總共21000多要我償還 這麼多錢一定要付嗎 有什麼法條可以主張可以不支付
前天收到台灣之星透過馨琳揚企管顧問公司寄的法院支付命令 說103年2月26的欠費2700多加上利息18000多總共21000多要我償還 這麼多錢一定要付嗎 有什麼法條可以主張可以不支付
您好,雖然您欠款之部分最主要為利息,然而若對方請求之利息部分並未超過民法規定之上限,對方仍可依法向您請求,若您不想支付高額利息,建議您與對方聯絡,協調可否降低利息為宜。
您好,2700元如依法定利率最高20%計算應不會到18000多,可能有加上違約金。 惟無論欲主張利息過高或時效抗辯都建議先對支付命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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