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妮雅。終止契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820 次瀏覽2022/12/3 因當時被愛妮雅(楠梓店)以填寫問卷的名義 被帶到實體店家。做臉部檢驗,後來推銷買總共1000新台幣的保養品,當時認為可以負擔起就購買,後來因有事無法繼續另約時間再去商品保管在店家,後面再去時,做免費的臉部按摩一半,另一半則是付款8000後才做,付款完後將保養品告知後拆除包裝並使用,當時說好10000的保養內容 做完後要簽約時,因被話術說什麼有能力用好點…… 從10000變成80000 又因我前面付款過8000 剩下72000 有簽合約 但是店家無給我一份 我當時也忘記所要 之後有約時間再去 因有工作無法去 至今無再去過該店使用購買的產品及保養以及剩餘的72000也尚未匯款給店家 後續認為因沒時間去及搜尋到該店家的名聲不怎麼好 不敢去 後續有使用line跟店家所要合約(電子檔) 當時簽約時 我未確認違約金是多少 想請問 1. 我是否可以跟店家終止契約 2.終止契約 我需要大概賠付多少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