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小擦撞未報警、留個資只留電話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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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3/02/1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說手指折到,當下並無到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騎乘「合格電動車」直行於單黃線時要左轉時遭對方於左後方追撞,當下雙方自行起來騎到旁邊查看狀況,對方說手指折到,確認完手指要了電話後,當下撥打但我方手機未響,就掛斷了,對方就騎車離開了。
六、問題:
當下沒有報警、沒有留個資只留我方電話,車多離路口也有段距離,也不確定那路口是否有監視器、畫面是否朝向車禍的地方,我方沒有對方電話,若對方都沒有打電話過來,也並不清楚對方的傷勢,對方突然要提告警方會受理嗎?
33c1551e用戶
發表於 2023/02/16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