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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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301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自摔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兒(21歲,就讀大三)在當日,在北宜公路與朋友相約拍照,但其中一人主動出借他騎乘大型重機拍照,在過彎時不慎自摔滑倒,造成自己受偒也造成車輛損偒,當天出借人(非行照登記人)要求我兒要買下受損車輛,當晚與出借人簽下本票/切結書/購車合約,數日後我兒向我坦誠此事,事後他認為非常不合理,我認為我們願意賠償修復此車,但未必要買下此車....,再者1.車主與出借人不同 2.此車已經過電腦解封馬力為原登記的一倍之多(他第一次碰到此車), 3.購車價惼高(新車58.8萬,車齡1年多要我們以近54萬購回)非常不合理。且後續可能又遭車主索賠的風險。一月份期間家裡也陸續支付7萬元予出借人,深感處理此事非常不妥,月加上者與他簽約的人非車主,出借人並未知會我兒要小心此車難以操控....這些考量下,我們己知會出借人,我們欲申請調解面對此事,且在無協議結果前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請教律師
1. 出借人與我方,對此車簽立的契約是否有效
2. 賠償是否是雙方都應負責
3. 我兒受傷如與車子本身經過改裝所造成,是否已造成傷害罪
感謝回答並賜教
597e056a用戶
發表於 2023/02/21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