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演唱會門票
消費糾紛 其他 43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幫人代購演唱會門票 代購前已告知取票序號開演前五天才會出來 買家也同意了 結果事後要求退款 導致我方虧損 問題:買家方面要提告我方詐欺 請問是可以的嗎(未退款
事實經過: 幫人代購演唱會門票 代購前已告知取票序號開演前五天才會出來 買家也同意了 結果事後要求退款 導致我方虧損 問題:買家方面要提告我方詐欺 請問是可以的嗎(未退款
1.對方要提告絕對是可以的,但您擔心的應該是會不會「成立」,成立機率低。 2.民事上,您應主張對方無權解約。 3.若有需要歡迎來電本所預約法律諮詢。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您好: 1.對方提告詐欺需證明您主觀上有詐欺之意思,客觀上有積極為詐欺行為,使其陷於錯誤,並進而交付財物,本件應屬單純民事糾紛,很難構成詐欺,您可將相關對話紀錄留存,以為答辯。另外,每個人都有向法院提告之權利,只是地檢署及法院會進而審查有無理由。 2.本件應為如何答辯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9429420 line:0909429420 mail:ladyluckysmilefor@gmail.com
您好 1、我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 2、雙方比較偏向民事糾紛,對方可以提告詐欺罪,但不一定會成立 3、但您可以考慮退款給對方,否則您名下的帳戶會因為對方提告詐欺罪導致全數被凍結 4、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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